探射燈:體力勞動可視作運動 時數不足應「補鐘」

本港長工時世界有名,大部分打工仔下班後精力已所剩無幾,不少人更會以工作時已長時間體力勞動為由拒絕運動,然而有醫生指出,即使工作充滿體力勞動,不等於毋須再做運動,亦要視乎體力勞動的強度及時數,才知道自己是否仍有運動需要。

中大矯形及創傷外科學系名譽臨床助理教授羅英勤表示,參考衞生署指引,市民每星期應進行最少150分鐘中等強度體能活動,例如緩步跑;或最少75分鐘劇烈程度的體能活動,例如大部分的球類運動。而體能活動並不只限於運動,日常家務及行樓梯亦可屬中等強度體能活動,而部分工作例如搬運貨物則可視為劇烈體能活動,而工作上的勞動雖可被視為有效運動,但亦要視乎勞動的強度及時數是否符合建議指引,否則大眾應在公餘時間「補鐘」做運動。

開工前宜熱身避免損傷

羅又指,部分工作需要勞工做重複性高的動作,對特定肌肉會有鍛煉的效果,但同時增加勞損機會,認為勞工可在工作前熱身避免損傷,公餘時間則可鍛煉其他較少操練的身體部位,例如針對個別肌組作負重訓練,能有助預防骨質疏鬆,至於跑步、打籃球等帶氧運動則對人體整體大有裨益,又可預防心血管等疾病,建議市民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