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必須尊重知識產權 港協:勿擅用奧運商標

【本報訊】香港運動員於東奧成績超卓,全城亦掀起一股奧運熱潮。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昨天發出聲明,指留意到近日有不少商業機構推出不同的祝賀優惠或宣傳,並使用了東奧及奧運的商標,港協提醒所有機構必須尊重奧林匹克知識產權,避免使用東京奧運及奧運五環等商標,以免觸犯相關知識產權問題。

包括奧運五環吉祥物口號等

港協暨奧委會昨向傳媒發放新聞稿指,「根據國際奧委會(IOC)規定,如非奧運會的特約贊助商,或未經奧委會認可,不得在商業活動中提及奧運,或使用其商標作宣傳,否則可能會觸犯知識產權問題,或需承擔法律責任。這些商標包括(但不限於):組委會標誌、奧運五環、吉祥物、口號、「城市+年份」的奧運會標識、奧運火炬、獎牌等設計及與之有關的任何鑄模等。」

而港協暨奧委會標誌及產品、服務名稱,均為港協暨奧委會之註冊商標,未經港協暨奧委會的事先同意,不可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

港協暨奧委會表示,作為國際奧委會的地區奧委會,獲授權組織及管理相關知識產權事宜,須確保奧運相關的知識產權在香港得到正確使用,並提醒已發布相關標誌或口號的人士需盡快撤回涉及以上內容的文章或宣傳品。如有任何疑問,可聯絡港協暨奧委會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