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又有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的新聞報道,廉政公署正式起訴他因推動雷動計劃而涉及的非法選舉開支,這已是他第三波刑事案件。正所謂「行運一條龍,衰開一條蟲!」
廣東話俚語「有咁耐風流有咁耐折墮」,十分適合形容戴耀廷的境況。昔日他藉着有金主撐腰,串連案底牧師朱耀明秘捐145萬元予港大多個學系和機構,推動「622佔中公投」,那時他在螢幕前貌似意氣風發,以為可以替主子顛覆政權。
戴耀廷是反對派的智囊人物,到目前為止一共面對三波的檢控:
一、因2014年煽動佔中,2017年被起訴,在2019年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和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成,2021年被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現正在監獄服刑。
二、2020年7月,作為發起人組織2020年民主派初選,在2021年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三、2016年推動雷動計劃涉及非法選舉開支,被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多年來戴耀廷為反中亂港提供理論路線和行動策劃。2013年1月他提出佔領中環的抗爭路線,短短半年時間已經可以在台灣出版成書,售價高達新台幣480元,那是一本顛覆和脅迫香港特區的完整手冊,促成2014年的79天違法佔中。他食髓知味,其後在2016年和2017年推動雷動計劃和風雲計劃,讓反對派協調出選名單和推動選民策略性投票。2020年7月,又借2019年黑暴餘威而組織民主派初選,視《港區國安法》如無物,協助反對派企圖獵取立法會議席,繼而癱瘓香港政權。
戴耀廷的下場一如歷史上出現過的漢奸,都是沒有好下場的!身為中國人,自己國家也不愛,要期望敵人去愛嗎?
剛好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國安法第一案(唐英傑案)作出判決,裁定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文宣是足以構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筆者相信其他叛逆性言論也有機會構成違法!
慨嘆一些生於香港、長於香港卻背叛自己國家和民族的人,為博取一時興奮但轉眼入獄,他們還想得到甚麼?父母供養他們成材,這班人好做不做去做漢奸,真是「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現在應驗了,一一鋃鐺入獄,齊齊進入「士丹利大學」(赤柱監獄的別稱)再教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