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為患期間,香港百業蕭條,近日就只得兩樁熱鬧之事,一是樂壇天王舉辦了一連9場的演唱會,一是香港健兒出戰東京奧運會。可惜兩件事都因為政治上「黃藍之爭」而吵得鬧哄哄,幾乎掩蓋了活動的原有意義。
天王在演唱會屏幕上打出一句話,說:「萬一怪獸打不完,你會不會陪我留在地球上?」這句話的意思可以有多種解讀,但部分「藍絲」就視之為宣「黃」言論,大肆撻伐。在奧運上,有香港運動員因穿上黑衣作賽而被視為傳揚反政府訊息。然則,在下家中也有好幾套黑色西裝,往後是否都不該穿?退一步說,即使上述兩人果真是黃絲,但黃絲也分開三類,有些是絕不能姑息,有些卻是本地言論自由範圍內容許的。黃絲的第一類,只是空泛地說要支持民主;第二類有較具體的政治訴求,他們反對政府在2019年推出的《逃犯條例》修訂案;第三類則最激進,支持暴力革命,甚至響應或同情恐怖分子。
社會跟第三類黃絲理應沒妥協餘地,除惡務盡,自是不必留手。但第一、第二類人不算犯法,如果動輒將他們批臭批爛,恐怕不符政治上團結大多數的原則。第一類黃絲要求香港步向民主,此事並無過犯,中央也承諾最終會在港落實全面普選,可見民主從來不是北京眼中的洪水猛獸。至於《逃犯條例》修訂案,雖然京港政府當年主要是礙於社會壓力,但畢竟同意撤回條例,可見反對修訂案也不能算是十惡不赦。據說香港曾有六成人是黃絲,你斷不可能將他們全部視為敵人,何者可團結,何者該包容,何者要打擊,須一一辨明,不能一棒子都給打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