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未領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支聯會昨日發新聞稱指,日前收到食環署及法庭傳票,稱有人提出告發,指支聯會在今年5月31日至6月1日期間,在沒有根據法例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的情況下,於旺角藝旺商業大廈,作出圖畫、文件、物品、報章及影片的展覽。該會稱今日會到法庭答辯並認罪,但強調透過其他方式延續「六四紀念館」的工作。
「六四紀念館」自今年5月30日重開後,6月1日即遭食環署派員巡查,指紀念館未有領取娛樂場所牌照,涉嫌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
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4條,任何人如無根據該條例批出的牌照,不得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包括沒有收取入場費的展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