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對派的黨團、社團、工會組織搞反中亂港的政治活動沒有錢是不行的,同時反對派的大小政客也一定要從反中亂港活動中撈取名利和錢財。大致上他們要用錢、要撈錢,靠兩條水喉,一是從香港老百姓和有錢人那裏籌款,一是收取外部勢力的資金,按幕後金主的意圖辦事,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可說是反對派社團的最大「抽水機」、「吸金器」。
民陣2002年9月組成,第二年就在反對「23條立法」中號召市民上街遊行,開始通過「社會籌款」的方式吸金斂財。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籌款約157萬元,2017年籌款約159萬元,2018年約266萬元,最勁的是2019年反修例暴亂中為「612人道支援基金」籌款約738萬元和8‧18遊行籌得808萬元,可說「豬籠入水,發得不清不楚」。然而,民陣從未公開帳目,又無「社團登記」,銀行戶口使用他人的,資金不知所終,問起民陣的「各位領導」都是一問三不知,難道已被中飽私囊了?
說到外部勢力的資金支持,早有消息指出,民陣的重要成員「香港人權監察」和「職工盟」曾收取「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數以千萬元資助。美國前高官白邦瑞也曾親口承認,美國政府透過「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資助香港反對派推動「民主」,他們這方面的勾結由來已久。2013至2015年,「多名時任民陣召集人均有參加在多個國家策動『顏色革命』的幕後機構——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舉辦的培訓營和檢討會等活動」。
民陣沒有社團登記,實屬非法組織,多年來在港打着合法旗號大搞活動,向社會籌款斂財,接受外國的資助,從事反中亂港、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這樣的荒唐、詭異、危害性極大的「組織」居然能長期存在,香江府衙和司法機構居然視而不見,這是甚麼問題?誰要負責?如何處理?不可不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