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局局長於今年5月運用《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凍結黎智英所持有的壹傳媒71%股份,以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合共1,800萬元資產。黎於早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他可行使被凍結股份的投票權,案件昨天在高院進行指示聆訊,法官陳健強排期於9月15日正式審理黎的申請,預計聆訊需時一天。法官指示與訟雙方在聆訊前把書面陳詞存入法庭。
據庭上披露,法庭需要集中處理的爭議包括:在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的附表3中,「處理」(deal with)涉案財產的意思,以及行使股份投票權是否構成港區國安法下「處理」財產的行為。此外,法官也需要決定法庭是否有權作出頒令,讓黎可行使被凍結股份的投票權。法官表示,如果確認他有權作出頒令,其頒令亦需訂立一些條件。案件編號:HCMP 95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