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親女案 事主指家人利誘撤回控罪

【本報訊】涉嫌強姦女兒的男子,被指在還押候審期間,指示妻子、父母和胞弟阻止女兒出庭作證,及要女兒撤回指控。他與上述4名家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女事主昨天出庭作供,她表示與眾被告「始終都唔會係一家人」,指她的叔父曾叫她在強姦案中出庭時「個妝有咁濃得咁濃、啲衫有咁暴露得咁暴露、要着高踭鞋,玩串個Party」,認為叔父是要她「上庭唔好講真話」,希望該案的法官對她留下壞印象。

5名被告分別為事主X的父親(44歲)、母親(42歲)、祖母(67歲)、叔父(39歲)及祖父(65歲)。X的父親、祖父母及叔父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4人於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23日在香港,致使X在一宗高院刑事審訊案件的審訊程序中更改原擬作出的證供。X的父母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指兩人於2018年10月20日致使X連同母親離開香港,及意圖使她們不以控方證人身份於一宗高院刑事案件作供。

指祖母叫扮傻扮失憶

現年17歲的X供稱,2018年10月20日早上,母親到收押所探望父親後回家,便叫她收拾東西往內地說:「你阿爸叫我哋返大陸唔好上庭」,並叫她照父親意思做。X指自己其實不想回內地,但「因為當時唔識諗,想幫佢甩罪吖嘛」,故有前往內地,直至11月4日才回港。

X表示,她回港後,其叔父及祖父母有不時去找她,叔父及祖父母曾分別給她及她的胞弟數百元,祖母要求她「扮傻、扮唔記得」,或說自己「跌親個腦」。祖母其後不時給X金錢、買手機及公仔等送給X,X認為祖母是獻殷勤想收買她。祖母亦曾對X說,如果她不幫父親,「可能你以後冇嫁妝,你細佬唔知點算,你識點做o架啦」。

案件編號:HCCC 1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