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涉逼手淫 菲傭索償17萬

小學男教師被指於超過一年的時間內,多次性騷擾他的菲律賓籍女家庭傭工,包括裸體在家中走動,在她面前手淫,甚至提出要替他手淫,作為替她買機票回港繼續工作的條件。菲傭現已離職,她由平等機會委員會代表入稟區院,民事控告該前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向他索償17萬元,作為心靈創傷和傷害賠償。

入稟狀透露,申索人是一名來港工作的菲傭,她於2017年9月至2019年2月受僱於答辯人,答辯人則是香港一間資助小學的教師。申索人在入職一個月後開始遭答辯人性騷擾。答辯人聲稱想方便子女隨時去廁所,要求原告洗澡時不鎖門,原告不情願地接受。惟答辯人事後經常只穿內褲或是裸體進入浴室,而且被申索人透過玻璃浴屏看見。答辯人又曾在妻子及申索人都在客廳時,赤裸行經她們的身旁。

自2018年6月起,答辯人的妻子和子女返回加拿大,家中只餘申索人和答辯人。其後每晚當申索人在忙家務時,答辯人都會坐在客廳一邊看電視,一邊撫摸陽具。答辯人亦曾邀請申索人一同看色情片,或是直接問她為何不感到性興奮。

稱被邀同看色情片及露胸脯

答辯人其後邀請申索人與他一同前往加拿大,與他的家人過聖誕,但因申索人的旅遊紀錄不足,未能成功申請加拿大簽證,答辯人遂提出帶申索人旅遊以累積紀錄。兩人先後到過澳門和深圳,答辯人曾安排了一間加大雙人床房,申索人要在兩人之間放上枕頭相隔才敢入睡,期間答辯人試過在手淫,又要求申索人露出胸脯給他看,好讓他能射精。

申索人最後無法取得加拿大簽證,她遂回鄉等待答辯人一家歸來,答辯人卻要求申索人替他手淫,作為替申索人買機票回港的條件。申索人其後向友人籌錢買機票來港,答辯人於2019年2月強行終止雙方的僱傭合約,申索人遂分別向勞工處及平機會投訴。

案件編號:DCEO 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