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前年3月16日,在油麻地開槍擊斃持刀進入超級市場的男子李浩庭,死因庭昨天繼續就事件進行死因研訊。警方槍械訓練科警司麥啟立(Andrew Marcus Mcgrenra)以專家證人身份出庭作證,指向疑犯手腳開槍是「荷里活電影才會發生」。他表示,警員當時開槍符合警隊內部守則,死者當時向人的頭部揮刀,屬於致命襲擊及可造成嚴重傷害,而當時情況危急,警員不可能瞄向死者的手腳,一旦沒有命中,反會置他人在危險當中。
麥啟立表示,根據《警察通例》及警察程序手冊,警員在阻止可致命或造成嚴重傷勢的暴力時,才會使用槍械,而前提是其他較低武力無法達到阻止暴力的目標。涉事警員當時開槍完全符合指引,用已開鋒的刀劈向頭部,是可致命或可造成嚴重傷勢,警員要開槍射中死者手腳,是幾乎不可能的任務,而軀幹是命中率最高的開槍目標,其他國家的執法機構亦採用相同指引。
法醫郭家琪則作供指出,死者是死於胸口槍傷,因中槍而多處內部器官創傷,包括肺、心房、大動脈及食道等,導致大量出血。郭又指死者當時胸口中槍,心臟受槍傷並即時停頓,故當場失去活動能力。案件編號:CCDI-2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