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營養豐富,不少人會根據個人身體狀況選擇高鈣、低脂等不同種類牛奶。消費者委員會測試市面40款牛奶及相關飲品,發現樣本含有的三大營養素包括蛋白質、鈣質和脂肪含量存在頗大差異,特別「高鈣」產品的樣本之間鈣質含量可相差近一倍。而日本牛奶「特選3.6」及「特選3.7」的數字代表乳脂佔牛奶成分3.6%及3.7%或以上,換言之其總脂肪含量每100毫升有機會分別超過3.6及3.7克,甚至比全脂牛奶類樣本的平均值更高。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選購牛奶時需留意,乳脂量含量愈高,味道愈香濃,但長期攝取過多脂肪會影響體重甚至健康。
消委會發現,高鈣牛奶飲品類別的平均鈣含量(178毫克)較其他類別樣本(包括脫脂牛奶類別、全脂牛奶類別及牛奶飲品)的平均鈣含量高逾五成。消委會亦發現兩款日本牛奶樣本分別標示為「特選3.6」及「特選3.7」,有關聲稱實代表牛奶中的脂肪比例,即代表乳脂佔牛奶成分的3.6%及3.7%或以上。然而,該兩款樣本檢出的總脂肪含量分別為每100毫升4.0克及4.2克,比全脂牛奶類別樣本的平均值高8.1%及13.5%,而「低脂」牛奶飲品類別樣本的平均脂肪含量為1.1克,「較低脂」牛奶飲品類別樣本的平均總脂肪含量則為2.1克,反映其總脂肪含量與「低脂」牛奶飲品可以相差約一倍。
再檢視各樣本的營養標籤,消委會發現「明治CP-meiji」的包裝上附有「含蛋白質」的營養素含量,未達到標示「蛋白質來源」聲稱的要求,檢出量亦較其包裝標示值少30%,超出規管容忍之限;「滋味」的包裝上同時附有高鈣及鈣的來源兩個營養素含量聲稱,容易令消費者混淆;而「M&S Food」鈣含量更未達到標示「高鈣」的要求。消委會敦促有關生產商從速更正產品的標籤資料,並將上述相關的樣本資料轉交食安中心跟進。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及飲用牛奶及牛奶飲品時,需要小心查看包裝上的產品描述、配料/成分及營養標籤,並留意食用期限有否過期。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回應表示,已跟進消委會轉介的3個樣本,在分析消委會的測試結果時,考慮到消委會提供的測量不確定度後,認為其中兩個樣本沒有違反相關規例,並已通知消委會。而餘下的一個樣本,中心已經抽取跟進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測結果顯示無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