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區議員王進洋是非纏身,數月前喺Facebook(Fb)上,自爆曾吸食大麻,其力撐大麻唔係毒品嘅言論引起社會嘩然與抨擊。佢尋日喺Fb再發文,話繼遲交強積金供款畀警方拘捕後,再因為發表支持大麻合法化言論而畀人投訴。佢仲收到該區區議會主席余漢坤嘅信件,提醒佢作為區議員要謹言慎行。
王進洋喺Fb上傳余漢坤上月發出嘅信件,話民政事務總署收到查詢同投訴,話王喺網上屢次發表有關支持大麻合法化嘅言論。由於有關行為涉違《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所以署方轉介由余跟進。
信中提及根據相關守則,區議員應確保行為唔會令區議會信譽受損;唔應該喺任何時間或任何方面,做出任何危及或損害其個人誠信、公正、客觀判斷力或履行職務能力嘅事情;其行事方式唔應該使其處境可能有負市民對區議員喺一般應有嘅行為準則方面嘅期望。余強調,希望王作為區議員能謹言慎行,唔應該鼓吹犯法行為,違背公眾期望。
之但係即使收到投訴,王都唔覺得有問題,仲話(抓)晒頭都諗唔明,點解爭取大麻合法化係操守問題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