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兩年前在油麻地開槍擊斃一名持刀進入超級市場的男子,死因庭昨天繼續就事件進行死因研訊。開槍的警員出庭作供,指死者當日在超市內用刀劈另一名男子的頭,他認為該男子的生命受到即時威脅,他便把佩槍指向死者及作警告,死者沒有理會,而且再次舉刀揮向該男子,他遂開槍擊中死者。在陪審團提問下,警員又指當時自己亦感到生命有危險。
當時駐守西九龍衝鋒隊第4隊警員張健龍供稱,2019年3月16日中午,他與同袍乘警車至炮台街近西貢街交界,車上一名女警長首先看到死者李浩庭,便提醒同袍留意。死者當時手持菜刀,沿西貢街跑向警車,其後右轉入新填地街。張與女警長隨即在新填地街交界落車追截,沿途大聲喝止死者停下,死者曾轉頭回望,但繼續跑向北海街。
張續供稱,死者其後進入涉案超市,跑向通道盡頭並有揮刀動作。張意識到死者可能正在斬人,便拔槍戒備。當張行近至10呎距離時,他看見死者與一名男子糾纏,男子把死者推開,死者舉刀快速及連續地劈向男子頭部。男子被劈後便後退,張意識到受傷男子生命受到即時威脅,遂用槍瞄向死者,及作出警告:「警察!咪郁!否則開槍。」
張表示,死者沒有理會張的警告,繼續行近受傷男子並再次舉刀。張指當時死者與男子相距僅一至兩呎,他嘗試再次警告「警察!咪……」,惟未及說出完整句子,刀已揮近男子頭部,張遂開槍及射向死者右邊身體,死者中槍倒地,菜刀跌在地上。案件編號:CCDI-2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