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推警員胸 獸醫男護判社服令

【本報訊】前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活動期間,警方於同年11月一度封鎖理大,多區其後發生示威衝突。一名獸醫男護士涉嫌在尖沙咀公主道被警截查時,用手推警員胸口,被控襲警。他早前在九龍城法院受審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鄭念慈昨日判刑,接納他有悔意,且已被還押兩周,相信他已得到很大教訓,判他履行2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官指被告有悔意 案情較輕

被告李君珩,32歲,報稱任職獸醫護士。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公主道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遇襲警長黃詠麟在審訊時供稱,被告當時拒絕出示身份證,並用手推他胸口,他後退兩步及感到痛楚,兩人糾纏後墮地。

辯方求情指報告正面,反省事件後同意及承認曾推撞警長,已明白做錯,並親撰道歉信向警長道歉,冀能把信轉交警長。被告亦獲家人支持,其僱主亦願意再聘用他。裁判官判刑時指法庭有責任保護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一般而言監禁為合適的刑罰,但考慮到案件情節較輕微,被告沒有使用武器及只單獨行事,涉事警長亦沒受嚴重傷害,只胸口疼痛及有紅印,被告過往有穩定職業,且有悔意,還押期間亦等同坐了一段時間牢獄,最後判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案件編號:KCCC 8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