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日前公布劏房租務管制修例工作,將以修例形式引入針對劏房租金的規管,包括保障租客可獲「2+2」、共4年的優先續租權,租金加幅將以15%「封頂」,料有關措施最快今年年底落實。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承認,租務管制的立法未必能十全十美,在釐定租金加幅上限時,當局已平衡租戶及業主權益,且過往不少年份劏房的租金加幅均超過15%,其中2011年更超過33%,相信雙方可勉強接受。
議員鄭泳舜則認為劏房租金加幅上限定於15%仍然太高,建議與公屋加租最多10%的幅度看齊,他不排除在立法會審議時提出修正案。他續指,擔心有業主會在租管落實前加租,希望政府未來一年收集有關數據,在租管條例的基礎上推出起始租金。他關注,負責執法的差餉物業估價署人手是否足夠,不希望措施淪為「無牙老虎」。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戚居偉亦指,措施雖有規管濫收水電費,但不少租客很少會舉報業主,亦無法查看水電費單,認為當局應主動巡查,增加阻嚇性。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則指租管條例「偏幫」租客,又形容4年租住權保障等同要求女士必須戀愛4年、不能中途分手,有很大問題,他警告一旦條例獲通過,將有血案發生;又指市場上不但有無良業主,亦有無良租客,但租管卻只針對業主,形容自己「無眼睇」。對於外界質疑有業主會在租管實施前大幅加租,佘相信業主未必會加租,因很多小業主以租金作生活費,隨便加租將無人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