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處理打工仔薪酬糾紛的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受理個案的金額屢被批太低,且24年來未曾調升,已嚴重脫離本港人力市場情況。勞工處昨向立法會遞交文件,建議上調仲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由受理個案的金額上限8,000元增至1.5萬元。
有關法例將於明日在憲報公布,並會採用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預計今年9月17日起可生效。文件顯示,仲裁處具有司法管轄權處理每名申索人不超過8,000元的申索,並於1997年起採用上述司法管轄權。按政府統計處數字,本港僱員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由1997年第2季至去年第3季期間上升80%,勞工處檢視有關情況之後,認為應調高申索金額上限至1.5萬元,增幅為87.5%,與僱員就業收入增長的增幅相若。
勞工處又以2019年接獲約560宗申索作推算,估計新法例生效後,仲裁處每年會多收約一倍個案,即約1,200宗,而勞工處亦可以現有資源處理新增的個案,料不會影響政府現有財政及人手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