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失蹤者同名 文員認暴動囚30個月

前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發生衝突事件後,網上流傳指一名叫「韓寶生」的男子失蹤,生死未卜。但到同年11月,就有一名同名同姓的男子在中環畢打街參與示威,於現場掟磚頭,及開遮掩護他人在石躉噴漆,結果當場被捕。這名韓寶生在兩星期前,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3罪,昨日被判入獄30個月。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時指,事件發生在金融商業中心區,交通癱瘓長達3小時,且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及使用易燃液體,有機會傷及在附近採訪的記者,形容案情嚴重,刑罰須具阻嚇性。

本案31歲被告韓寶生,報稱任職證券行文員。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使用一個口罩及管有一支噴漆。此被告與早前網傳於8•31事件後失蹤或死亡的人士同名,但一直未能確認他是否就是該名「失蹤者」。

開雨傘遮掩噴漆同伴

案情顯示,案發當日中午,數千名示威者響應呼籲堵塞畢打街一帶道路。被告承認他當時戴着鴨舌帽及口罩,持雨傘參與堵路,先後兩度在車道上踢磚及把磚擲向行車隧道,並敲打擺放在石躉上的磚塊。當有人在石躉噴漆時,他就以雨傘遮掩,整個過程被傳媒片段拍攝下來。警方其後到場驅散,結果在置地廣場外截停被告,警方從其背包搜到一罐噴漆。

認同激進示威 須重判

法官昨判刑時指出,當日集結初期可算是十分和平,因此接納暴動是突然發生,並無計劃。此外,片段中未見被告有帶領或煽動他人的行為,亦無證據指有人在事件受傷,或特別針對執法人員。不過,被告與其他激進示威者一同參與對峙,顯示認同這些行為。而他隨身攜帶噴漆,反映他早已打算使用。考慮到他認罪,法官最終就3罪共判處被告監禁30個月。案件編號:DCCC 77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