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5名高層及香港《蘋果日報》(《蘋果》)「蘋論」兩名主筆等,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先後被捕,而《蘋果》在上周四停刊後,壹傳媒亦於昨日起停止運作,至少800名員工未知可否取回薪金及遣散費。有法律界人士批評,曾任台灣《蘋果日報》(《台蘋》)行政總裁、現任壹傳媒董事會主席兼非執董葉一堅「潛水」多時,促其盡快履行職責並支薪。實際上,葉一堅現時身處香港或是台灣亦未肯定,他不但要處理本港員工的欠薪問題,近日《台蘋》亦爆欠薪風波,未來他更可能因涉《蘋果》業務而被警方問話或拘捕,葉一堅可謂「壹身蟻」。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指出,根據勞工法例,《蘋果》員工離職後,僱主須在7日內支付薪酬,若有僱員遭欠薪,勞工處亦應介入事件,助員工追討。他質疑,壹傳媒管理層早前聲稱有約5億元資金,足以支撐10多個月的營運開支,而被凍結的資產則僅涉1,800萬元,認為該集團應交代剩下的4億多元去向,並向涉事員工發放薪酬。
他續批評,壹傳媒早前打「悲情牌」,呼籲員工自行辭職,以此節省賠償金額,做法並不恰當,認為葉一堅作為該集團的高層,不應一直「潛水」,促盡快履行職責,並向外交代資金去向;而勞工處亦應該主動介入調查。他又提到,壹傳媒作為上市公司,運作應該受證監會的監管,但過去一年多該集團多次發生事故後,股價均出現有如過山車般的大幅波動,但證監會一直未有公布調查進展,批評證監會不作為,亦未有保障小股民利益。
自壹傳媒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在去年8月率先被捕後,壹傳媒5名高層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集團營運總裁(前財務總裁)周達權、《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以及「蘋論」兩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和馮偉光(筆名盧峯)早前亦相繼遭警方拘捕;葉一堅卻疑似成為「漏網之魚」,未知日後會否落網。不過,葉一堅作為該集團董事會主席,其實早已「壹身蟻」,不但要處理本港員工欠薪問題,亦要為台灣員工的欠薪風波「找數」。
翻查資料,壹傳媒早前宣布《台蘋》停刊,將解僱333人,亦因打算出售《台蘋》業務等,被質疑陷入財困,甚至傳出欠薪,未知能否如期發放遣散費予台灣員工。另外,葉一堅亦早有官司前科,於1999年高等法院審理一宗5歲男童謀殺案期間,控方從未在庭上指控被告有孌童癖或疑有孌童癖,但《蘋果》報道該法庭新聞時卻指被告疑有孌童癖。《蘋果》及時任總編輯葉一堅因此惹上官非,其後遭律政司起訴藐視法庭,兩被告認罪需留案底,而《蘋果》則被判罰款10萬元兼要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