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曾任保鏢的女子,疑因外祖母遺產分配問題與親戚生嫌隙,並在3年前與親戚午膳商討問題後,於鰂魚涌公園突然掏出手槍連開4槍,擊斃二姨和四舅父,三姨及二舅父亦遭槍傷。涉案女子被捕後曾聲言「嗰啲係我屋企人,之前有仇口,所以開槍打佢哋」。她現否認兩項謀殺及兩項蓄意射擊罪,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遭槍傷的二舅父作供指,提到當日是被告主動相約他們飲茶,卻十分寡言,只說「點解個遺產咁遲先處理」。
本案47歲被告詹心桀,原名魏朝霞,至2000年改名並改隨母姓。她被控於2018年6月26日至27日,在鰂魚涌公園內謀殺其二姨詹少芬(80歲)及四舅父詹鎮基(62歲),及意圖使二舅父詹前駒(72歲)及三姨詹小慧(60歲)嚴重受傷而向兩人射擊。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的外祖母去世後,留下南豐新邨一個單位。被告的母親2015年去世時,該單位仍未被出售。被告曾指摘親戚,指他們未有在母親去世前分配遺產,剝削了母親的權利。後來二舅父提議由他買下該物業,款項由各兄弟姊妹平分,被告母親的一份就歸被告及其兄。其後,被告聲稱欲親口答謝各親戚照顧其母,約好案發當日飯敍。
當日下午1時許,被告與上述4個阿姨與舅父、其兄長用膳後,一同步行去鰂魚涌公園,期間被告表示需時考慮二舅父的提議。至下午3時許,眾親戚表示想離開,被告便叫他們多坐一會兒,其後便突然掏出一支點25口徑自動手槍,連開4槍擊中4名事主。二姨及四舅父其後不治。被告行兇後跑到太古城中心,有保安將她截停,在她的褲袋內搜出一支內有5發子彈的手槍。警方未幾趕抵拘捕被告。
被槍傷肋骨的二舅父詹前駒昨日應控方傳召作供,表示與被告甚少聯絡,直至被告母親健康轉差,親戚為此開群組聯絡,才與被告多了交流。被告母親去世後,被告曾埋怨「如果佢唔去老人院,可能未必會死」。到案發當日,雖然是被告邀約去飲茶,但見面後她卻無說甚麼感謝說話。他將於明天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HCCC 27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