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考生襲警 判入教導所

【本報訊】患自閉症的19歲應屆文憑試男生,在前年10月20日九龍大遊行當天,在油麻地以粗口罵警,並向警員叫囂稱「夠膽過嚟隻揪!」之後又掌摑警員及拉扯對方警棍,把對方拉跌。他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及兩項襲警罪成,昨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定罪始稱知錯 官:遲來的悔意

本案被告陳秉臻,被控於2019年10月20日,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分別襲擊兩名警員。昨日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被告在自撰求情信中表示知錯,稱「睇唔起自己」及感到羞愧,願向事主及其家屬,以及向警隊致歉。其校長則指被告有情緒病,性格衝動易受他人影響。辯方強調被告並無預謀,只是受到現場氣氛影響而衝動犯案。

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有機會觸發市民情緒,當天沒有重大事件發生,也只因警方有足夠警力控制場面而已。雖然被告沒有使用武器襲警,卻足已令警員受到一定程度的傷害。鄭官表示,被告在定罪後才表示知錯,這是遲來的悔意,明言他選擇犯法,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案件編號:KTCC 53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