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空逾2400萬公款 板前壽司前經理監80月

【本報訊】連鎖食店板前壽司一名會計部前經理,於2005年至2007年監守自盜,侵吞公司逾2,400萬元以償還賭債。他在公司發現事件後潛逃到深圳,至2016年才回港。事隔十多年後,板前集團才決定報警。涉事前經理在接到警方來電後,隨即試圖再返回內地,結果在羅湖關口被捕。上周一(22日)他在高院原訟庭承認6項盜竊罪,至昨日被判入獄6年8個月。暫委法官布思義判刑時斥責他違反誠信,應為自己的作為感到羞愧。法官又指被告犯案後畏罪離港,回港後又再嘗試潛逃,反映他不願承擔罪責,現判的刑罰已是最為寬大。

逾10年前犯案 第二度潛逃落網

現年50歲被告唐智靈,被控於2005年8月至2007年4月間,偷取板前集團旗下6間公司合共逾2,419萬港元。辯方大律師上周求情時指,案發時被告飽受家庭經濟壓力,又沾染了賭癮,幾乎每星期都去澳門賭錢,結果因欠下巨債而犯案。大律師又指被告於2016年返港後,已有被捕的準備。

案情指,板前集團在2007年,懷疑被告偽造銀行存款單,假裝將分店的即日現金全數存入銀行,而把部分現金據為己有。被告則在同年10月失蹤。至2019年3月,板前負責人鄭威濤決定報警。警方在同年7月17日早上致電被告找他助查,被告要求警方下午到他家,但被告就於數小時後在羅湖被截獲。他在警誡下承認竊款,及承認用打字機偽造銀行存款單。

商業罪案調查科偵緝高級督察羅婉珊在判刑後表示,警方歡迎法庭判決,認為能反映案件嚴重性,及具有阻嚇作用。她呼籲市民不要因一時貪念而以身試法,警方會盡全力打擊一切騙案。案件編號:HCCC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