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普通科醫生徐興盛被指在2009年為一名病人診症時,未有採取適當跟進,當病人出現鼻咽癌病徵時,未有及時將他轉介至專科醫生作適當治療,醫務委員會昨就事件展開聆訊,裁定徐專業失德罪成,研訊小組考慮其認罪及曾在去年被裁定失德等因素,判他除牌半年及緩刑兩年。
案情指,一名楊姓男病人由2004年5月9日至2014年8月27日多次向徐求診。其中,該病人於2005年至2008年因鼻子不適而向徐求診19次,徐診斷其患有上呼吸道感染或鼻炎;同期該病人亦有4次因流鼻血而向徐求診,徐雖曾作不同評估去了解其是否患上鼻咽癌,惟先後將之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或鼻炎,並處方藥物。
2008年6月,該病人因流鼻血及耳塞再向徐求診,徐為其檢查耳鼓,結果顯示為正常,再次診斷屬鼻炎。2009年期間,該病人再多次因鼻子或耳朵不適而向徐求診,直至當年8月,該病人再因同樣問題而求診時,徐才懷疑他患上鼻咽癌,並轉介到耳鼻喉專科,隨後該病人確診患鼻咽癌。徐為該病人撰寫轉介信,至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臨床腫瘤科。
該病人在2011年及2013年鼻咽癌復發,於2014年因中風離世,病人的家屬隨後向醫委會投訴。研訊小組認為,徐對鼻咽癌病徵的認識不足,應對病人的病徵提高警覺,而中國南方的男性相對較易患上鼻咽癌。
小組考慮徐認罪,以及其去年曾因未有向另一名病人解釋口服類固醇的潛在副作用而被判專業失德等因素,今次判他除牌半年及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