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5個月 警收517宗須匯報投訴

【本報訊】監警會昨舉行公開會議,期間警方亦就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流動攝錄隊及「行咇易」進行簡報。監警會表示在今年頭5個月,投訴警察課共接獲517宗須匯報投訴,較去年同期的478宗上升約8.2%。在所有投訴中,輕微指控佔大多數,包括294宗疏忽職守(56.9%),180宗行為不當/態度欠佳(34.8%),及9宗粗言穢語(1.7%)。

電子告票處理違泊 爭議減半

警方表示,在近期使用流動攝錄隊後,已成功令油尖、將軍澳、沙田、中區的違泊情況明顯減少。另外,採用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亦增加了執法效率,由於前線人員會拍攝現場的相片,在「有相有真相」的情況下,減少了違泊告票相關的爭議。今年頭一季電子告票爭議總數的比例為0.19%,較手寫告票的0.44%少逾半。

有監警會委員擔心,前線警員需要隨身帶着電子告票列印機,會影響行動力。警方回應指該列印機的確重近兩磅,但現時主要會交由專責的交通特遣隊負責,未來亦計劃擴展到在每輛警車皆放一個列印機,以增加靈活性。亦有委員質疑,警方在開發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時,採用掃描市民車牌二維碼的方式,須待所有市民換取二維碼車牌時才可全面採用,但車牌是每10年才換一次。警方回應指會研究在未來加入相關技術。

152人撤反修例公眾活動投訴

截至今年5月,警方就「反修例公眾活動」收到1,948宗投訴,當中須匯報投訴佔617宗(671人),185人選擇全面調查、152人選擇撤回投訴、131人未有任何回覆、74人無法追查。就監警會去年針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向警方提出的52項建議,警方表示現時已完成了32項,超過一半,進度理想,亦有5項建議取得主要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