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適應化歎慢板 未刪女王陛下等字眼

外界炮轟律政司檢控工作甩漏多,多名議員昨在一個委員會上批評香港法例非常落後,遠遠追不上時代發展,而法律適應化工作亦進展緩慢,有議員直指香港回歸23年,但不少法例仍未去殖民化,甚至出現「女王陛下」等字眼,直斥簡直匪夷所思,促律政司盡快修改及交代時間表。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重申律政司的工作有優次,會先處理與現時發展需要相關的法例。有學者直斥鄭若驊因循苟且,兼且政治敏感度不足,置香港法例落後於不顧,因此她不適合領導律政司,政府應該換人。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最新一份法律改革委員會(下稱法改會)建議的落實情況,66份建議改進報告中,有58份建議已全面落實、部分落實、政府正在考慮建議或正落實建議中。身兼大律師的議員梁美芬指政府在大數據規管方面不力,政府早年亦曾遺失300多萬名選民的資料,又批評香港法例太落後,尤其在金融和科技等領域上,形容是落後中的落後,法律遠遠追不上科技的發展。鄭則回應指法改會需要相關政策局參與和主導,才能有具體題目成立小組委員會。

倡首席政府律師升至D6惹質疑

會議亦討論律政司建議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一個首席政府律師的首長級常額職位,提升為律政專員職級,由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3點提升至第6點,薪金提高約6萬多元,作為領導名為「系統性檢討香港成文法」的新項目,推動法律適應化修改、整合法律、廢除過時的法律等工作,例如某些成文法內仍包含一些未經修改的條文或提述,例如「官方」和「女王陛下」等,認為應盡快修改。

議員要求交代修改條文時間表

鄭指香港的成文法有近兩個世紀的歷史,但卻從未被系統性地檢討,導致許多條文可能已經變得不合時宜,例如《遊樂場地規例》(第132BC章)中,有關任何人未經授權而將任何牛隻、馬匹、綿羊、山羊、豬隻或家禽帶進任何遊樂場地,即屬違法的條文。就決定是否廢除這些過時條文,必須進行跨部門的協調和諮詢。

議員周浩鼎直指回歸多年翻查法律竟然出現「女王陛下」等字眼,實在是匪夷所思,促律政司盡快修改,又要求律政司交代修改條文的時間表;議員葉劉淑儀亦認為由D3升至D6是非常罕見,質疑其合理性,和需否作公開招聘。不過,議員鍾國斌則表示雖然條文中有不少殖民地時代的字句早已過時,但認為律政司修改條文應有先後次序,應先處理對本港現時有影響的金融科技法例。

鄭若驊指人員提升職級後,相信會更有策略性領導能力聯絡不同政策局,又指律政司的工作必定會有優次,會先處理與現時發展需要相關的法例。政務專員傅小慧則補充,指律政司會先考慮內部晉升及調任,其他部門的職員亦可申請該職位,若無合適人選才會公開招聘。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出,律政司司長應主動令香港法例與時並進,然而鄭若驊卻因循苟且,令法例大落後,再加上香港已回歸23年,法例中不應再出現殖民地字眼,可見鄭政治敏感度不足。他直指鄭根本不適合掌管律政司,政府應該換人。

另外,政府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允許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員(legal officer),有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鄭希望委員會支持律政司於7月內將推行建議的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尋求修例在本立法年度內獲得通過,讓合資格的律政人員可於10月展開的程序中,向司法機構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