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落區購物 推動電子支付

電子消費券整裝待發,下月4日起接受登記,市民最快8月1日取得首期消費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午親自落區,用電子錢包購物,推動電子支付。陳茂波表示,電子消費券的登記系統已完成壓力測試,有信心可應付大量市民於同一時間登記,呼籲市民毋須「一窩蜂」於首日登記。

電子消費券即將發放,有團體昨日舉行「油尖旺購物節」,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聯同議員鄭泳舜等人,到旺角花園街利用電子支付購物。陳茂波於社交平台專頁發文指,不少商販也安裝了電子支付工具,付款時快捷方便,「沿途不少街坊也在購物,大家輕鬆聊天」。根據貼文照片,他分別於數個攤檔買了襪子、服裝及毛巾,付款時展示了AlipayHK的二維碼,亦有用八達通來付款。同行的鄭泳舜則透露「財爺」約消費了600元。

登記系統可承載巨大流量

陳茂波昨日出席電視節目時提到,政府已經為電子消費券的登記系統做了壓力測試,有信心可應付大量市民同一時間登記所產生的巨大流量。但他強調由下月4日起兩星期內,市民無論哪一天登記,都是8月1日收到首期消費券,因此呼籲市民毋須心急於首天便上網登記,「如果萬一到時最開始登記時,人流比較多一些,可能要大家略為排隊。」

被問到政府為何不直接派錢,陳稱派電子消費券,指定的電子支付工具為了「爭客」會推出不同的優惠及推廣,市民亦有多餘錢可消費,同時可以推廣電子支付,認為是一箭雙鵰。至於將來會否以電子消費券來作為派錢的工具,他說當局需要審時度勢,考慮政策推出時的社會狀況,包括經濟環境及政府承擔能力,認為現階段規劃明年的紓困措施並不合適。

倘限期前未用 有短訊提醒

陳茂波昨又發表網誌,重申境外升學人士、參加勞工處「工作假期計劃」人士、參與「綜援長者廣東或福建省養老計劃」、「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的長者,亦符合資格申領電子消費券。至於申領資格中的「在港居住」要求,是指凡於上周五前兩年內最少一日在港,他解釋考慮到新冠疫情影響了部分市民回港,故有此安排。

他重申電子消費券的使用期限由5個月至7個月不等,橫跨聖誕節及新年,相信市民有足夠時間消費,若市民在消費券期限屆滿前仍未使用,當局會以短訊提醒市民。他又形容,不少長者都是「電子錢包高手」,對透過智能手機使用儲值支付工具非常嫻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