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政府措施,一定要實事求是,做得不好要批評,做得好就要讚。最新公布的5,000元電子消費券,好評如潮,因為緊貼社會及科技發展。香港在電子消費應用方面,暫時還落後於內地,需要急起直追,今次推出消費券,正正是推廣的好時機。一般人平常人都有使用嘟卡或拍卡搭車,並非完全陌生,只是欠缺誘因更廣泛應用。疫情下更應該推廣電子消費,新冠肺炎病毒可以停留在鈔票的表面一段時間,現金找贖等於間接散播細菌病毒,本身亦非常不衞生,所以不接觸式消費模式值得鼓勵,也是與時並進。
市民可在7月4日至8月14日登記,最快在8月1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透過4個儲值支付工具申領消費券,讓人有得選擇。部分平台會分3期發放,其餘支付工具就會分兩期發放,使用期最少5個月,可以慢慢用。
電子消費券不一定只限虛擬平台或網上消費,亦可用於零售餐飲及服務業的實體店舖,而且可應用於乘搭交通工具,相信大部分市民可以輕而易舉受惠。正如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所說,出外消費都要乘搭交通工具,而政府公共交通費補貼計劃要有每月最低交通開支,補貼未必十足,今次放寬至交通費開支,每個人都可參與,十分公平。
電子消費券讓市民「開心消費」,目的想營造本地消費氣氛,同時方便商戶推出促銷及推廣活動,協助經濟復甦。今次派發消費券對本港經濟相信一定起到正面作用。而經一事長一智,今次行政費估計遠低於6億元,相信想批評的人也會住口。政府計劃周到,連在囚人士也照顧,他們可透過懲教署提交申請,委託親屬申領消費券。4款申領電子消費券的平台都有方法防止將電子消費券的金額套現。奉勸市民,與其千方百計想套現,不如簡簡單單,安心享用政府還富於民的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