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東方追問神秘丁屋違法出租 地署反要求拿出證據

東方去年獨家揭發西貢相思灣村違建道路及「神秘丁屋」No.855 事件,東方同年10月先後兩度去信申訴專員公署(申訴署)投訴,地政總署今年一月就當中涉及神秘丁屋至今未獲批俗稱「滿意紙」的合約完成證明書問題作回應,惟東方翌日隨即再作追問,該署拖延至今仍未有回覆,近日竟將「原告變被告」,要求東方就提問內容,在限期內提供資料。有議員直斥,該署做法是推卸責任,未有積極調查跟進之餘,卻設下限期,要求投訴人提供資料,分明是有意刁難,擺出一貫官僚作風。

黃子洋早於2010年獲地政總署批准進入村內的政府土地,以便在有關地段興建神秘丁屋,按規定有關建屋工程須於2011年6月1日或之前完成,但涉事丁屋至今仍未獲該署發出滿意紙,而該署早前口頭回覆東方查詢時,曾以私隱為由拒絕披露涉事丁屋有否獲發滿意紙。

東方將有關問題向申訴署申訴,透過申訴署轉介,地政總署於今年1月27日回覆,解釋有關小型屋宇完工證的審批程序,以及如有證據證明該屋宇於完工證獲批前被住用、出租或轉讓,該署會採取適當跟進等。

但有關回覆仍未解答所有疑點,東方翌日再作追問,並指有人曾直擊一對年輕男女在涉事丁屋出入並承認租住該丁屋,當日屋外更停泊一輛白色私家車;加上該丁屋設有水錶及電錶,均有使用痕迹,令人有合理懷疑該屋曾經出租。東方就上述原因向該署詢問會否徹查,半年來一直鍥而不捨追問仍未得到回應,直至上周五(18日)才獲該署回覆,卻要求東方提供涉租住有關丁屋人士的資料,並設下限期於本月25日回覆該署,令人覺得匪夷所思。

議員斥卸責 促主動調查

議員葛珮帆指,有人舉報違規事件,政府就有責任去調查,不能把責任推在舉報人身上,而舉報人已就事件提供頗多資訊,該署應主動作出調查,而要舉報人提供租客資料未免要求太多,會予人一種推卸責任,無心追查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