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政府任期之內經歷了4次回歸紀念日,只有兩次可正常舉行慶典;同期也經歷了4次10‧1,也只有兩次可正常舉行活動。原因是美、英等「新八國聯軍」策動和支持反中亂港及「港獨」分裂勢力持續兩年的反政府暴亂,搞顛覆性質的顏色革命,令特區市民慶祝的自由都受侵犯,權利被剝奪。對此,特區政府必須認真反思和檢討。
反中亂港勢力長期以來用「支聯會」、「民陣」等各種名目的聯合陣線做招牌,把每年元旦、7‧1、10‧1,再加上6‧4前後,推動全港反中反共反政府的社運高潮,假民主、人權、自由之名,每年最少4次大洗港人的腦。久而久之,積非成是,把反中反共反政府形成潮流。
再加上本屆特區政府奉行綏靖主義的退縮妥協路線,往往屈服於反中亂港勢力的無理要求,令正向的群眾活動受到嚴重干擾及破壞,這兩年的7‧1和10‧1不能正常舉行活動就是明證,簡直是極大的恥辱!但最奇怪的是,政府當局好像沒靈魂、沒感覺!
倘若特區政府連市民天經地義的正向活動都不能保障,試問這個政府如此軟弱無能,還有何用?舉一個現實的行政當局「弱雞」例子,便可說明特區政府如何怕事避事。去年的7‧1及10‧1是全港區議會全面淪陷後,首個要處理的民間團體舉辦活動撥款申請考驗,由於政府的不作為、怕擔當,各區舉辦活動的權利便被留難和剝奪了。
其實去年生效的《港區國安法》已訂明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保障港人的權利和自由,並可執法取締形形色色的分裂國家、破壞特區政府施政的罪行。可是宣傳和執法都未到位,執法部門和受眾尚未充分掌握,令人遺憾!特區政府應依法取締「支聯會」、「民陣」等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的組織或機構,依法切實保障港人正向政治活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