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前科的送貨員,去年尾隨14歲女童進入大廈升降機,站在女童身後,伸手入自己的褲內自瀆,後來他又尾隨女童離開升降機,再誘騙女童帶他到後樓梯查看垃圾房位置,乘機向女童大肆非禮,包括強吻及摸胸摸臀。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及意圖犯可逮捕罪行而遊蕩共兩罪,法官練錦鴻昨天判被告監禁33個月時表示,若非鄰居及時聽到女童的呼救聲,被告更可能做出不堪想像的惡行,法庭必須判監以懲,以保障未成年人士免受「性獵食者」的凌辱。
案情指,去年3月27日傍晚,事主X返回平田邨的住所大廈,被告謝俊昇(26歲)尾隨X入升降機。X到達住所樓層時,被告問X垃圾房的位置,X以為被告是新住客,便帶他往後樓梯垃圾房。被告乘機抓緊X肩膊,又捂着她的口,恐嚇她若不就範就以刀鎅花她的臉。其後被告拉低X的口罩,強吻她之餘,又隔衣摸她的臀及胸部。後來鄰居聞聲趕至,被告落荒逃去。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在稍早時間已在升降機內,站在X及另一女子後面,伸手入褲自摸下體,他又疑似用手機拍攝X的雙腿,惟X及另一女子未有察覺被告的行為。
案件編號:DCCC 7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