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污詐騙 前建築工遭廉署起訴

【本報訊】廉政公署本周三落案起訴一名前建築工人涉嫌以貪污及詐騙手段,向他人以「僱用」為目的索取金錢;以及利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供款為由,誘使他人向他支付金錢。廉署控告該前工人4項罪名,包括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今日會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以供強積金及僱用為由索款

涉案26歲被告陳奇樂,案發時是合晉工程有限公司(合晉)的建築工人,而合晉屬於屯門一項工程的建築承包商。其中一項貪污控罪指,陳涉嫌於前年11月8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以協助對方獲合晉僱用為誘因,從一名建築工人收取1,000元報酬。

另外兩項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前年12月1日及11日,同樣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之下,再度以相同目的向同一名建築工人分別索取650元。最後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前年9月24日至今年1月18日期間,向另一名建築工人索取款項,聲稱該批款項用作強積金供款用途,意圖詐騙對方向他支付5,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