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司法制度為人詬病,原來司法機構內亦現離職潮。最新數字顯示司法機構有60個司法職位空缺,佔編制數目約三成,當中裁判法院、專責法庭及其他審裁處成「重災區」,共有28個空缺職位。
司法機構昨日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列出截至今年3月31日,司法機構的司法職位編制數目是222個,當中有162個職位已實任填補,空缺則有60個。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共有10個空缺;高等法院聆案官辦事處有13個空缺;區域法院聆案官辦事處有9個空缺;而裁判法院、專責法庭及其他審裁處則最多,共有28個空缺。
司法機構補充,於2018至19年展開的上一輪公開招聘高院原訟法庭法官、區院法官及常任裁判官的工作已經完成,共任命6名原訟庭法官、5名區院法官及14名常任裁判官。至於新一輪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招聘工作,已於去年11月起展開,原訟庭法官及區院法官的招聘工作仍在進行中,常任裁判官的招聘工作則會在今年下半年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