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在香港及台灣均有業務,但兩地員工近期都面對有汗出、不知是否有糧出的困境。台灣《蘋果日報》(台蘋)因營運持續虧損,已於5月18日停刊,並於同月底解僱333人,按當地勞工法例,資方須在30日內支付遣散費及薪酬等,昨日是台蘋結業後一個月,員工被解僱亦超過半個月,惟有僱員近日透露,至今分毫未收。工會早前雖啟動了追薪行動,並要求台北市勞動局介入,但局長陳信瑜亦斥責台蘋應負起僱主及社會責任後,有關方面依然懶理,無視欠薪行動牴觸當地多條勞工法例。
壹傳媒早前曾擬出售台蘋業務,據知叫價8至12億元新台幣(約2.2億至3.3億港元),但交易觸礁。台蘋陷入財困的消息則一直備受關注。台蘋工會早前表示,根據台灣勞工法例,資方必須在裁員的30天內,向被裁減員工發放遣散費,如未能於本月限期前發放,即屬違法。工會已致函台北市勞動局,申請局方介入勞資協商。
台北市勞動局亦關注事件,指資方大規模裁員,卻沒有在解僱員工60天前通報局方及工會,違反當地《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將面臨最高50萬元新台幣(約13.9萬港元)罰款;此外,解僱後支薪及遣散費一事也遲遲沒行動,局長陳信瑜早前曾斥責台蘋,企業不論是解僱或遣散員工,都有責任遵守勞動法,使勞資雙方協商合法解決,又強烈要求台蘋釋出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