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及壹傳媒多名高層 官非纏身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官司纏身,早前先後就3宗未經批准集結案共判囚20個月,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惟一案剛完,另一案又起,他另有3宗案正待審理,當中以被指勾結外國勢力,涉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最為嚴重,另他又涉與兩名壹傳媒高層,當中包括昨日亦有被捕的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前財務總裁),違反地契被控欺詐等;黎智英下獄之餘,上月亦遭保安局局長運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凍結黎持有的壹傳媒71%股份,估計超過3億元,另有3間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資產亦被凍結,當局已去信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要求停止黎持有的股份進行實體買賣;壹傳媒可謂正步向窮途末路。

涉觸國安法欺詐

有關黎智英涉及已被判刑的3宗案,他因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8月31日和10月1日的3次非法遊行,共判囚20個月,他已就首兩次的非法遊行提出上訴,暫未有聆訊日期;他另外涉及3宗尚待審理的案件,就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黎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3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該案將移交高等法院審理,並於7月27日於西九龍法院提訊,以進行交付高院審訊的程序。

另一宗待審理案件是黎智英和另外25人(其中兩人已離港),被指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2020年6月4日在維園內未經批准集結而被起訴,黎在該案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早前提訊時有部分被告表明會認罪,黎則仍未有決定,其案於7月23日再處理。

黎又涉與另外兩名壹傳媒高層周達權和黃偉強,違反地契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的地段,3人被控欺詐,該案暫定於2022年3月14日至4月20日審訊。

黎又因於2017年6·4集會上,在維園內涉嫌以粗言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而被控刑事恐嚇,雖全程有相有片佐證及案件表證成立,但最終裁判官鍾明新於去年9月3日裁定黎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將他「放生」。律政司在拖足半年後,始正式入稟高院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上訴聆訊定於10月29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