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開大學早前決定重新命名為香港都會大學(Hong Kong Metropolitan University),《香港公開大學條例》(《公大條例》)亦須作出更改。教育局文件顯示,《2021年香港公開大學(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明日刊憲,下周三(23日)進行首讀與開始二讀討論,建議生效日期為今年9月1日,以配合新學年嘅開始,並避免影響招生及行政安排。
《2021年香港公開大學(修訂)條例草案》將修訂《公大條例》,條例內所有「香港公開大學」嘅用字將改為「香港都會大學」,明文訂定起訴以及被起訴嘅能力,並就相關嘅事宜訂定條文。《公大條例》中有關公大嘅宗旨、權力、管治機構及運作模式嘅條文將維持不變,不會影響現行嘅約束力,其他提及公大嘅成文法則亦會作出相關嘅修訂。
公大於去年7月成立大學重新命名評選委員會,並於同年12月決定更名為香港都會大學。不過評選新校名過程充滿爭議,公大學生會曾邀請全體同學及校友參與意向調查,發現逾九成同學反對將公開大學更名為「香港都會大學(都大)」,要求校方撤回更名決定。但隨着新校名刊憲,有關嘅爭議應該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