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兒童不能妥協 性罪行紀錄 議員促強制查核

【本報訊】政府於2011年推出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讓聘請僱員從事與兒童有關工作,以及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僱主,得以查核合資格申請人有否性罪行方面的刑事定罪紀錄。惟現時申請須由合資格申請人自願向警方提出,警方亦須得到有關人士同意才可披露結果。多名議員昨指應擴大查核範圍及改為強制性質,更指保護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不能妥協。

倡涵蓋範圍擴大至義工

議員周浩鼎昨於立法會大會上指性罪行案件「一宗都嫌多」,不少個案更可能沒有被報道。他建議將查核範圍擴大,例如涵蓋志願工作者。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強調當局非常重視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權益,但他指志願工作者人數眾多,亦有人認為查核會影響大眾參與義務工作的熱誠,而義工活動大多有不同人士監管住,故義工犯案的風險不算高。李又指當局平均一年處理58,000個查核申請,若要擴大查核範圍,則要考慮會否影響原先的查核人士輪候時間,認為當局需要平衡風險及機制的能力。

另一議員葛珮帆指性侵犯影響兒童一生,在保護兒童上沒有妥協的空間。她指當局的憂慮絕對可以善用科技解決,當局需要將保護兒童放在第一位。本身是律師的議員謝偉俊亦指政府看似有諸多憂慮,但只要「有心去做」,擴大查核範圍並非困難。

李家超指當局需要精準處理風險最高的群組,擴大範圍需要循序漸進,若一次過擴大範圍,可能會帶來其他問題以致拖垮整個制度,更是得不償失。他又認同科技能有效解決問題,當局正研究於網上打印指模,讓整個申請程序都於網上進行,即使科技上未容許網上打印指模,亦可以安排於網上申請後到附近的警署打指模,若研究成功可以為現時的查核量增加七成。他又指當申請變得更方便時,將吸引更多人願意進行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