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在2019年6月21日,因參與及煽惑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的未經批准集結,去年被判監10個月,扣除三分一刑期後,昨早在大欖女懲教所出獄。
在早上,懲教所門外有大批傳媒等候,身穿白色上衣及粉紅色長裙、綁住長馬尾的周庭約10時由囚車接載離開懲教所,在附近路口讓她下車,可見她臉容憔悴、身形較以往瘦削。期間有支持者大喊「周庭加油」,周庭並無回應問題,在警員開路下登上一輛白色私家車離開。至下午4時許,周在社交網站發文,表示痛苦的半年零二十日終於完結,接下來要好好休息,養好身體,因為身體在這段期間變得太瘦弱。
2019年6月21日灣仔警察總部被示威者包圍事件之中,已解散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因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去年12月2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監10個月,她提出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曾被安排到羅湖懲教所,其後被調至高度設防的大欖女懲教所。
除了周庭外,同案件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也認罪。其中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黃之鋒,被指扮演領導者角色,判監禁13個半月;承認煽惑罪的林朗彥則被判監7個月,並已於4月12日出獄。
周庭出獄後,仍有一宗涉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在身。警方在去年8月10日以國安法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周庭等10人,指周庭涉嫌觸犯違反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她當時獲准以港幣兩萬元及18萬元人事擔保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