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會缺席議員 擬罰款3400元

【本報訊】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通過絕大部分修訂《議事規則》的建議,包括流會缺席議員罰款的建議、衣着限制、會議期間展示物品的規限及濫用點算程序等,並將在本月25日交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討論,下月14日交由立法會大會審議,刊憲後生效。

最快今屆立會任期實施

雖然流會缺席議員需要罰款的建議獲得通過,但亦需要政府修例,最快在今屆立法會任期內實施。但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有關罰則方面仍需要斟酌,他透露,有意見認為如身兼行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是否可以「罰輕啲」,原定會對並無有效理由缺席議員處以相當於一天酬金、即3,400元罰款,行會成員或只需2,300元,但現階段大家都偏向劃一罰款。此外,委員會原討論在點算法定人數期間,在席議員是否可以離場,謝表示,由於議員意見分歧 ,加上執行困難,故現階段不考慮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