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崇光 樓層改建商場被指違公契 雜物塞逃生途徑曾遭檢控

【本報訊】早前有傳媒報道,由劉鑾鴻(細劉)擔任主席的利福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旗下銅鑼灣崇光百貨(SOGO)於2001年疑改變物業用途,將新翼12樓至16樓以會社牌照變身成會址,與大廈公契不符。消防處指曾接獲投訴,指有關樓層逃生途徑被雜物阻塞,經巡查後,已向有關人士作出檢控,地政總署則指各方需遵守大廈公契條文。

該報道指,銅鑼灣崇光百貨位於軒尼詩道的東角中心,其中11至16樓分為新、舊翼兩部分,中間由走火梯分隔,舊翼辦公室約佔一半面積,新翼則有書店、咖啡店、電器及影音產品零售、美容中心和展銷場等。根據崇光百貨母公司利福國際2004年年報,新翼11樓至16樓統稱為SOGO CLUB,並於2005年取得會社牌照。

消防處回覆指,於2019年5月3日接獲該大廈11至16樓相關的逃生途徑被雜物阻塞的投訴,經當日巡查後,已對有關人士提出檢控。及後,有關火警危險已消除。根據紀錄,過往3年未曾接獲有關大廈11樓至16樓涉及消防裝置的投訴。

地署指各方需遵守大廈公契

地政總署回應事件,指出有關大廈公契要求業主在轉讓物業時,有關的交易過程必須遵從各項條件,包括於交易文書內加入條款,確定交易各方遵守大廈公契條文。就該個案而言,「違反公契條款亦即違反換地條件」的說法並不正確。並指大廈公契為業主、經理人和發展商訂立的私人合約協議,因此如有任何違反大廈公契的情況,應該由業主及經理人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