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券 八達通App增值 搭的士都用得

港人望穿秋水的5,000元電子消費券終見眉目,港府早前指最快在本月下旬公布計劃詳情,下月初接受登記。但坊間對即將供登記的消費券還有多個疑問,其中一項是使用時,怎樣揀選支付平台上原有的餘額與消費券、會否有混淆等,營辦商之一的支付寶昨透露,平台將分開處理用戶的餘額及消費券,用戶購物前,可揀選是否使用消費券;另一個營辦商八達通則指,不會分開顯示消費券與市民增值金額,但系統能分辨適用於消費券的商戶,現時消費券可用於的士,其他交通工具則有待政府再公布詳情。

今年《財政預算案》宣布5,000元電子消費券的計劃,4個儲值支付工具包括支付寶香港、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亦密鑼緊鼓做準備。然而,消費者期望的申請與使用詳情一直存有不少疑惑。支付寶港澳台地區總經理李詠詩昨在電台節目表示,支付寶錢包會將用戶的餘額及消費券分開處理,市民消費時可選擇是否使用消費券,亦可以查閱餘額及相關交易。

其他交通工具待公布

李指出,系統會按既定程序進行退貨、退款安排,如果懷疑涉及套現行為,會作出調查。她指市民如使用支付寶領取電子消費券,系統會要求輸入特定識別號碼,便可直接入帳,但她指由於登記期及發放期分開,所以消費券實際入帳時間,仍有待政府公布。

另一間營辦商為八達通,其營業及市務總監李玉兒表示,如市民揀選八達通來接收消費券,只需登記八達通卡號碼,實體八達通可以循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渠道、便利店以及超市等領取消費券,另可通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App)儲入消費券,並不需要用個人八達通。

李續稱,消費券的金額與市民自己增值的金額並不會在八達通內分開顯示,她比喻「好像錢放入錢包一樣可照常使用」,但若八達通遺失,未用完的消費券怎樣處理?市民能否另行取回消費券餘額,則待政府再公布。

港府早前表示電子消費券不適用於乘搭交通工具。李玉兒表示,應用程式可分辨到只限於消費券的指定商戶,現時的士亦可使用,至於其他交通工具便要等待政府商討後再公布,而應用程式亦可羅列消費券與市民自己增值金額的結餘,亦可利用電話熱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