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回歸以來幾度遇上經濟震盪、赤字高企等困局,本年度公務員再凍薪,亦即是在過去18年第5度凍薪。早於2003年沙士在港爆發前,立法會於同年2月通過「0-3-3」減薪方案,即在2003年凍薪,其後在2004年1月1日和2005年1月1日分兩次各減薪3%,當時,多個政黨以及工會均接受方案,但是有公務員提出法律挑戰,最終被終審法院判敗訴。
2003年、2006年、2009年及2020年4個年度中,本港經濟均遇上大危機。2002年時,由於經濟低迷及財赤嚴重,政府提出透過立法減薪,遭公務員團體反對及控告政府違反《基本法》。其後,翌年即2003年,立法會於當年2月再通過減薪方案,最後仍因法庭裁決,公務員逃過減薪一劫。
至2009年,金融海嘯席捲全球,加上豬流感疫情連環夾擊,本港經濟大倒退,政府決定高層公務員減薪5.38%,中、低層凍薪,當年有工會憂慮決定會嚴重影響公務員士氣,甚至會影響對整個政府的管治,結果再次凍薪。
而前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事件後再一次重創本港經濟,全體公務員又再一次凍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