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疑獲濫批法援 自選大狀公帑埋單

早前被本報獨家揭發,前年在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中受傷的「爆眼女」早在去年9月已離港赴台灣,身體及精神狀況相信無大礙。議員葛珮帆昨於立法會答問大會上關注「爆眼女」事件,認為是假新聞真煽動,嚴重影響社會安定。她指「爆眼女」申請法援,多次阻撓警方取得其醫療報告,又能夠自選資深大律師並以公帑找數,證明法援出現問題 ,認為政府應跟進事件及改革法援制度。對於政府回應稱可檢討現有法援制度,葛直指政府不可拖延,亦不能「走數」。

特首林鄭月娥昨回應葛的質詢時指出,任何事件要經過執法機關調查,有足夠證據便會進行檢控,交由法庭裁決,屆時更多真相將會顯示市民眼前。她又指近日法庭的判刑,展示事實真相,冀市民多加留意,包括法官的講話。

至於法援制度,林鄭指留意到大眾有所關注及討論,認同有關制度並非盡善盡美,有需要定時作檢視,與時並進。她又指法援署目前已由民政事務局轉到政務司管轄,相信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會就近日的討論提出看法,並會檢視現有制度下的行政、案件分配,以及容許選擇律師的安排等。

法援署長出席活動 一度眼紅

由於外界多番質疑「爆眼女」司法覆核獲批法援,而法援署下午舉行五十周年展覽開幕典禮,署長鄺寶昌在致詞時一度雙眼通紅,事後被記者問及當時是否喊時,他予以否認,並稱「只係有哮喘,我無喊,咁多年都無喊過。」

對於林鄭指整個法援制度可作檢視,鄺寶昌表示未知道詳情,將會與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商討。鄺指即使制度可能要改革,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不能改變。他認為本港法律制度完善,但總有改善空間,未來會做好溝通,在合法的情況下讓大眾更了解法援署的工作。

原被拒申請 爆眼女上訴獲批

針對近日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法援署濫批法援予「爆眼女」,鄺指法援署原先拒絕批出法援予「爆眼女」,但後來當事人上訴得直,所以當事人最後得到法援,強調法援署做法跟隨法律規定。至於當事人為何上訴得直則於保密範圍內,不能透露。

鄺又解釋他早前為何一直沒有向公眾解釋「爆眼女」的案例,是因為當事人有28天的上訴期,而案件於4月下旬完結,故現時才可透露資料。這亦是鄺首次公開解釋「爆眼女」案件。

對於政府指要檢討法援制度,但署長表示未知道詳情,給人覺得政府是在拖延,葛珮帆重申,政府「講咗要做(檢討)就要做」,對於市民提出的質疑應盡善盡美,開誠布公,加上法援開支涉及公帑,並非小數目,理應虛心聆聽市民意見,盡快解除市民憂慮,不要一直拖延,令人覺得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