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倡設「沒有保護罪」 識別虐兒缺培訓 教界恐墮法網

【本報訊】防止虐待兒童成社會關注焦點,法律改革委員會倡設「沒有保護罪」,訂明兒童照顧者若察覺兒童有嚴重身體受傷風險,有責任要通報,否則須負刑事責任。有法改會小組成員透露,相關的最終報告已提交予政府。有關注人士認為,要小心法例涵蓋範圍太闊;有教育界代表坦言,前線同工均擔心觸犯法例,促政府加強支援及培訓。

照顧者須通報 否則負刑責

法改會「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委員會成員熊運信說,「沒有保護罪」旨在堵塞現時就虐兒個案作檢控及搜證上的缺陷,並將涵蓋任何有照顧責任人士。他續稱,法例並非要求前線人員調查虐兒個案,而是令他們在察覺問題時要與身邊人商量,不要默不作聲。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兒童事務委員會成員雷張慎佳則稱,外國推動同類法例,訂明的對象並非任何人,要小心訂出的範圍太闊,須考慮相關人士是否有足夠時間與疑被虐的兒童接觸,設法例的同時要鼓勵社會各界伸出援手,不能單靠「去拉去鎖」。

幼兒教育人員協會會長周慧珍提到,目前幼兒老師識別虐兒的訓練不多,不少同工擔心因敏感度不足而誤墮法網,期望當局加強支援及培訓,而駐校社工能在此方面提供保護功能,幫助識別個案;而家長教育亦須加強。她又提醒同工,處理虐兒個案時,不要畏懼,適時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