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昨日刊憲,根據《區議會條例》第26(c)條,宣布9位區議員議席懸空或將會懸空。當中梁耀忠因涉及前年8‧18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判入獄8個月,獲緩刑12個月。根據《區議會條例》,倘區議員被定罪並判處為期超過3個月的監禁,即喪失議席,故梁的議席由今年2月27日起懸空。其餘8人均自行請辭。
自行請辭的人士當中,兩人議席已懸空,包括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而現正被還押的張可森,他早前已辭任區議員。姚躍生在涵蓋區議員的公職人員宣誓規定修例法案刊憲生效前夕,以身體及精神狀態不佳為由辭任區議員。
另外6名區議員的議席,包括林淑菁、周琬雯、馬旗、黃潤達、陳嘉言、司徒博文的議席將會於6月1日懸空。他們在公職人員宣誓規定修例法案刊憲生效前辭職,其中周以私人理由辭任,而林則以家庭理由辭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