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監14月 單仲偕失議席

【本報訊】葵青區議會主席單仲偕與另外9名人士於前年10‧1非法遊行,他早前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昨日被判入獄14個月,緩刑24個月。根據《區議會條例》,如果區議員被定罪並判處為期超過3個月的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都會喪失議員資格,而葵青區議會主席一位亦出現空缺。

前年10‧1帶頭非法遊行

單仲偕於前年10月1日前後現身銅鑼灣維園一帶,當日曾接受傳媒訪問及帶頭開始遊行,亦曾高呼示威口號。警方於去年4月18日拘捕他,而他於上周一(17日)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近期多名民主派區議員因被判囚而失去區議員資格,包括前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前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及觀塘區議員梁凱晴早前因參與去年六四集會,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囚4至6個月。任葵青區議員36年的街工梁耀忠也因為參與前年8‧18集會,被判囚8個月,緩刑一年,同樣被褫奪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