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涉嫌沒按照地契規定,將《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部分用地租予「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壹傳媒黎智英及兩名高層人員因此已被控欺詐罪。而負責管理本港三個工業邨的香港科技園公司亦言明會按合約、「有規有矩」處理有關地契方面的事宜,一般情況下,會發出傳票甚至按法律程序收回土地。有議員敦促科技園公司嚴肅跟進壹傳媒涉嫌違規行為,及時考慮採取懲處行為:「冇可能將珍貴的工業邨土地資源,提供給違規或懷疑違法的公司使用!」
科技園公司再工業化高級總監姚慶良指出,對所有違規行為,科技園公司都會「有規有矩」按合約條款處理。他又談到科技園公司對再工業化計劃的一些工作,為善用土地資源,科技園公司會對工業邨租戶提出8項發展要求,包括帶動本地工業產出、加入先進工藝流程、結合科研等。
議員葛珮帆表示,科技園公司應嚴肅跟進任何與工業邨用地及資源宗旨不符的違規情況,她支持科技園按既有合約條款行事,如有人及公司犯規,就應嚴正處理。葛強調,《港區國安法》已生效,科技園公司應檢視現有的工業邨合約條款,考慮需否作出相應調整:「務求防止有人利用工業邨土地,做出任何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舉動。」
翻查資料,壹傳媒黎智英與另外兩名壹傳媒高層周達權和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元將軍澳工業邨的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元。3人被控欺詐罪,該案暫定於2022年3月14日至4月20日進行審訊。控方早前提出把該案交由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審理,法庭把該案押後至今年12月21日在區院再提訊,再看看雙方對此是否有爭議。
案情顯示,3名被告分別為黎智英、周達權和黃偉強,3人涉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涉隱瞞管理工業邨的香港科技園公司,沒有或未曾在違反於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以及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是在該租契所容許的情況下,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或該處所的部分,並以此意圖詐騙及誘使科技園公司不執行租契下的權利去採取行動,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