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兩星期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接受官媒訪問時透露,將與廣東省的地方政府簽訂合作協議,以讓香港及內地的公務員能夠互相「掛職」,加強兩地機構的協作能力。事實上,香港回歸將近24年,是有需要透過官方性質的全方位培訓計劃,使得公務人員在精神及行政等各方面,均可更暢順地融入國家體制之內。
想想上周一件令人關注的事件,就是廣州某小區出現一宗新冠肺炎的確診個案,港府隨即「大刀闊斧」地處理疫情,將整個廣東省納入「中風險地區」,並使在粵的港人不能透過「回港易」返港。然而,此舉卻引來社會回響,認為措施的力度根本不成比例。及至數小時後,當局即改以只列該小區為「中風險地區」,身處廣東省的居民使用「回港易」不受影響。
細看之下,此種朝令夕改的決策其實可以避免,究其原因,應在於相關政策的制訂者,未有清楚認識內地的地理概念。廣東省一市之內的某社區出現零星個案,卻非得對整省實施風險管理,不免令人感到「殺雞焉用牛刀」。如果香港的決策者一早有留意廣州市衞健委的舉措,就是只將街道小區列為「中風險地區」,就能避免如此尷尬的政策出台。
民生緊密相關的衞生政策如是,而憲制問題就更加如是。想起去年有關《基本法》第22條的關注,亦即中央駐港機構的角色定位,就連當時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也混淆不清,一度需要修改兩次新聞稿澄清觀點。事實上,中央駐港機構不屬於一般的中央政府各部門,故不受《基本法》第22條的限制,而其當時對香港立法會被癱瘓表達意見,實是合法合理地履行相關的職能。
憲制問題屬於根本問題,是香港特區權力的來源及界限,但新聞稿一事卻暴露政府內部不諳國家體制的根本事實,不免令外界甚或中央政府對香港公務員產生「合理」的憂慮。的確,要讓「一國兩制」有效的實踐,香港公務員現時的國情認知是遠遠不夠支撐,有需要亡羊補牢地加強相關的訓練。
欣聞港府現正推展與廣東省進行公職人員互換計劃,讓港府團隊有更直接的方式認識國情。事實上,兩地辦事模式沒有所謂高低之分,只有文化上的一般差異,正如香港與境外其他西方地區一樣,也有不同的慣性及思維方式。基於內地與香港一衣帶水關係密切,認識彼此的辦事手法將有助加強兩地的融合及區域的協作。
當然,計劃初期有可能只涵蓋部分高層的公務員,但只要時機成熟的話,亦可以推廣至不同層級以及不同類型的公營機構。現時港府除了要求公務員宣誓之外,亦可考慮加強對《基本法》、國情、國家歷史等方面的考核,以能挑選到合適的人成為治港團隊。
與此同時,公務員學院亦進入籌備階段,可以更全面地為各級人員進行培訓,相信日後的公務員質素亦將更有保障。想到上述兩個「低級錯誤」的例子,謹希望會隨時代的發展而過去,日後不再出現類似令人尷尬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