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此事案中有案當查

反修例黑暴中有大批自稱記者的假記者、自稱義務救護員的假救護員混迹於暴亂現場,他們的任務是掩護暴徒打砸搶燒,阻礙警察捉拿暴徒,為暴亂壯大聲勢。

前年8月11日,一位自稱是「義務救護員」的少女「一身黑衣黑罩」——當時黑衣暴徒的標配打扮,出現在尖沙咀暴亂現場,衝突中據稱被警方的布袋彈近距離射中右眼。但經查驗,並無布袋彈的痕迹,於是多方質疑其傷勢是被「自己友」誤傷,因為當時有黑暴分子用彈弓和鋼珠射向警署。事發後,這位「爆眼少女」並未向警方報案或索償,警方要進行刑事調查,也遭千方百計阻撓,反常之中更見反常!

警方為了查明真相,主動取得法庭手令向醫管局索取醫療報告,惟當事人竟然用法律手段企圖阻止,之後她又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聲稱她與家人被人網上騷擾。她這樣做,更加令人質疑,她很是心虛,似乎生怕造假和撒謊會被揭穿。

值得注意的是,該宗司法覆核案是由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負責。可見,香港反中亂港勢力的「司法保護傘」對「爆眼少女」案的「高度重視」,不惜出動「王牌」。然而,真相是遮不住的,《東方日報》已將此案的弄虛作假揭開了蓋子。

不過,這宗案件的背後一定還有案。一個少女如果「無辜」,如果不是參與了某些陰謀活動,或事後同意被人利用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是不會捲入造假疑雲的。這位「爆眼少女」深知自己的角色,她的幕後人也深知她在事件中的重要性,深知真相被揭的嚴重後果,故這位「爆眼少女」於去年9月去了台灣——黑暴分子的收容地。大概她很興奮吧,以為可以「金蟬脫殼」了吧,於是毋須再偽裝,機場所見,她雙眼炯炯有神,談笑風生。

現在,香港警方應追查這宗「案中案」,包括有否造假,為何造假,同夥是誰,黑手是誰。此案之發生,是暴亂的組成部分,涉及多種刑事罪行,警方當傳召其回港配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