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日前刊憲生效,有指發起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或曾提供區議員辦事處作初選票站的區議員均會被取消就任資格(DQ)。北區監察議會聯盟成員昨日到灣仔警察總部舉報,指有北區區議員違反《港區國安法》,促請警方嚴懲。
聯盟指出,宣誓條例日前刊憲生效,發現有6名北區區議員,在上年民主派初選期間,積極參與違法活動、拉票及宣傳等工作,甚至借出議員辦事處作初選票站之用,明顯協助教唆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他們表示,這些議員煽惑他人顛覆國家證據確鑿,即使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亦令人質疑是否真誠,因此聯盟促請警方徹查並嚴正執法,又認為必須即時依法DQ及追薪,期間遞交投訴信,並指會在有需要時轉交廉政公署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