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管理公廁一直為人詬病,港府前年增撥資源翻新公廁,以提升服務,惟多區公廁衞生環境仍然惡劣,有關注團體及議員直指公廁翻新進度緩慢,又批評當局監管外判服務工作不力,現行賠償罰則亦欠阻嚇,難以改善公廁衞生惡劣情況。
每年有不少投訴指公廁殘舊不潔,申訴署調查揭港府管理公廁亂象,包括食環署未善用公廁外判清潔承辦商的塞責事項數據,以提升監管效能;亦沒有為食環前線員工訂下客觀潔淨準則,難以評定清潔工作是否達標。
食環署將日用量300至3,000人的公廁列為同一標準處理,如派駐人手、每日清潔次數、維修保養、巡查及翻新等,被指並不合理。
建築署負責跟進公廁維修工作,申訴署批評建築署就公廁維修承辦商工程延誤的賠償額過低,由於賠償額與施工令金額掛鈎,有工程延誤125日,因施工令金額為320元,故賠償金額僅54元,不具阻嚇作用。
港府前年增撥6億元圖翻新240間公廁,但進度甚慢,按2019/20至2023/24年度的公廁更新計劃,每年平均僅48間公廁納入翻新名單,按當局目標,需要5年時間才完成。以全港共808間公廁計劃,即平均17年才翻新一次。申訴署建議食環署應定期檢討翻新公廁的優次。
香港廁所協會副主席熊志權批評港府翻新公廁進度不理想,有部分公廁因結構或環境問題,翻新一間或需時3至5年才可以完成。現時清潔公廁工作以「價低者得」外判,令質素欠佳,又指雖然港府有加入科技改善情況,但仍治標不治本。
議員陳恒鑌則稱,現時食環署監管方式阻嚇力不足,又指港府翻新公廁工程改善緩慢,要求港府在3年內完成維修多人使用的廁所。
實際上,食環署早就臭名遠播,申訴署在去年底已嚴詞批評食環署監管敷衍,例如部分外判清潔承辦商在「過往服務表現」評分中獲0分,亦再次中標;而食環署人員巡查外判商服務表現時更涉懶懶閒;服務欠佳承辦商的懲處又太輕等,致本港公共衞生大落後,鼠患、蚊患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