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重犯 畏罪潛逃 乞求外國制裁中港

涉嫌違法的港人潛逃海外成風,有關情況於去年6月底《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尤見明顯,多名曾提倡香港獨立或民主自決的人士,為逃避法律責任而離港,包括前議員許智峯及羅冠聰、前「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前「學生動源」成員劉康等。他們在外國不但逍遙法外,更多次在社交媒體或專頁唱衰香港,主動搖尾乞憐請求外國制裁中港。有議員認為,法官在處理案件時應謹慎考慮及評估疑犯的潛逃風險,在必要時拒絕保釋,或收緊保釋條件,減少他們的潛逃風險,以免變相「放生」。

許智峯奔澳洲 羅冠聰竄英

近年多人為躲避法律責任潛逃海外,當中不乏正在保釋候查的疑犯,包括正被警方通緝的許智峯,他於去年保釋期間在丹麥國會議員幫忙下,編造虛假行程,瞞騙本港警方赴當地外訪,其後宣布流亡英國,逗留3個月後又舉家移居澳洲。許定時報告國際戰線的戰績,指已與英國國會議員、加拿大及澳洲聯邦官員等會面,而內容離不開要求盡快制裁中國、懲治侵犯人權的行為等。支持港獨的前「學生動源」成員劉康亦於去年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曾呼籲外國制裁中港。

流亡人士還包括羅冠聰,他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退出有份創立的政黨「香港眾志」,並秘密逃至英國,已接獲英國內政部批准其難民庇護申請,他在海外與很多官員及政治家會面,並曾出席美國聽證會,期間同樣多次唱衰香港,又呼籲各國制裁中港。至於前「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亦於去年6月初逃至英國,其後指旅遊簽證即將到期,沒有足夠金錢支付「Leave Outside the Rules(LOTR)」的相關申請開支,發起眾籌。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容海恩表示,多名涉嫌違法的人士潛逃海外,或會令年輕人認為犯法毋須負責,只要離開本港便可以「逃避現實、逃避刑責」,亦令市民認為「原來犯咗事是無後果的」,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影響公眾對本港法治的觀感。她認為政府需要加強教育,輔導青年改善情緒管理、加強守法意識,令他們不再容易受社交媒體上未受確認的資訊影響以身試法。另外,針對已潛逃海外的人士,她認為警方應盡力追查他們的下落,把他們緝拿歸案,又估計有外國勢力協助年輕人潛逃,應就此進行調查。

美國抗華法案 倡庇護港人

此外,美國國會正審議多項對抗中國的草案,有兩黨參議員上周四(20日)就《戰略競爭法案》提出修正案,要求草案加入向遭打壓的香港人提供難民庇護條文。牽頭的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的梅嫩德斯指,要清楚表明美方致力於為香港的民主及人權活動人士、記者和市民提供庇護,他們正因煽動和破壞國家安全指控而成為攻擊目標。